為減輕求子夫妻透過試管療程求子的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試管嬰兒補助2.0滿4週年,已經幫助2.6萬對夫妻迎接3萬名新生兒👶✨
同時,為了鼓勵求子夫妻盡早生育,自114年11月1日起,補助金額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即將上路!補助金額最高達15萬元。
對於試管嬰兒補助,每一對夫妻最大的疑問是:我是不是有符合資格呢?也有之前順利生下寶寶的太太,想要生二寶,卻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申請補助?
生基基生當然也能協助符合條件的未來爸媽們使用補助進行試管嬰兒療程,所以這邊幫大家整理出試管補助相關條件與流程,還有常見Q&A哦!
service items
服務項目/
/In Vitro Fertilization/
試管嬰兒

試管補助3.0
test tube subsidy 3.0
/REQUIREMENT/
申請條件

夫妻雙方至少一名為中華民國國籍
妻年齡須為44歲(含)以下
生殖機構診斷為不孕夫妻,需受試管療程
/application process/
申請流程
01
/
Step01
初診諮詢
初步檢查、門診諮詢
Step02
補助資格審查
受術夫妻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一般夫妻免)
*一年內完成療程
(一般夫妻免)
*一年內完成療程
Step03
進入療程
於月經第二天進入療程
Step04
完成療程
受術夫妻簽署醫療費申請表
*審核結果若同意核撥,政府將於一個月內匯款至申請人帳戶
*審核結果若同意核撥,政府將於一個月內匯款至申請人帳戶





/ Q&A /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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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行,目前政府的補助方案只適用於試管嬰兒療程(I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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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只要符合資格都可以申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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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補助次數『未用完』的狀況下『補助』活產,『可以』重新計算補助次數
► 在補助次數『未用完』的狀況下『自費』活產,『無法』重新計算補助次數
► 在補助次數『使用完』的狀況下『自費』活產,『可以』重新計算補助次數 -
A不行,政府規定2021/07/01開始的療程才可以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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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行,若有胚胎可以植入,一定要進行植入後才可以申請補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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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受贈卵子只有植入的費用可以補助,受贈精子則與一般試管補助規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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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驗孕當天無論成功與否,都可以聯絡我們進行結案
2.取卵後因特定因素無法植入者,可辦理補助結案,結案後一個月內政府會把款項撥入您提供的戶頭內 -
A如果為同一胎次尚未活產,以第一次申請年齡做計算,還有五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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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到場簽名,不能來的一方請填寫委託書,由受託人攜帶委託書+委託人印章,現場進行視訊確認身分,身分確認無誤後即可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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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用,但需要提供新的證件資料,由院所協助修改,不影響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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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延續2.0補助次數此次為第2次申請
二、首次申請未滿40歲,申請2次則剩餘4次補助
三、第2次申請3.0補助年齡已超過39歲,故取卵加植入的補助費用適用於3.0補助方案為8萬 -
A一、延續2.0補助次數此次為第2次申請
二、補助費用適用於3.0補助方案的第2次,取卵+植入的補助費用最高為10萬元 -
A補助次數將延續2.0方案已補助的次數計算,不會重新計算
EX:若已使用2.0補助一次的個案,3.0會從第二次申請補助開始算,未滿39歲補助金額為最高10萬元。39歲到45歲,補助金額最高為8萬 -
A不行,已通過補助資格申請的療程無法回溯補助,僅可申請2.0之補助金額








